| 記者昨天從義烏市商務局了解到,為推動家禽集中宰殺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義烏已經出臺《家禽集中宰殺廠病害家禽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
義烏市早在2006年就啟動了家禽集中宰殺工作,是我省較早實行家禽集中宰殺的縣(市)之一,該市的家禽集中宰殺廠自2007年2月投產以來,至今已實現(xiàn)家禽宰殺量3300萬羽。據(jù)了解,實行家禽集中宰殺不僅能防止環(huán)境污染問題,還能確保禽產品的食品安全,強化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但是,家禽宰殺長期以來缺乏法律法規(guī)的支撐,相關制度也不完善。 據(jù)悉,《辦法》明確了商務、農業(yè)、財政部門在家禽集中宰殺廠病害家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中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三種情況的病害家禽將享受病害家禽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一是宰殺前確認為國家規(guī)定的病害、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二是宰殺過程中經檢疫或肉品品質檢驗確認為不可食用的家禽產品;三是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家禽及其產品。 《辦法》將家禽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細分為病害家禽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規(guī)定對運送至宰殺廠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在宰殺過程中經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家禽產品,給予貨主損失補貼,同時給予宰殺廠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對運送至宰殺廠時已死亡的家禽,只給予宰殺廠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掇k法》還明確病害家禽無害化處理損失補貼的標準,對家禽集中宰殺廠病害家禽無害化處理程序進行了規(guī)范。 |
GMT+8, 2025-12-15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