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掛橫幅,城市沒品位。在網絡上,贊同這句話的人不少。
成本低廉的街頭橫幅,在一些地方一度泛濫成災。在我市,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啟動起來,創(chuàng)建辦、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等加大街頭橫幅的切割力度,建立起“見一條割除一條”的長效監(jiān)管機制,城鄉(xiāng)街頭的商業(yè)性橫幅廣告已難見蹤影。但是,街頭仍有不少宣傳性、公益性的橫幅廣告。這些橫幅絕大多數由鎮(zhèn)街、部門出面懸掛,大多未經職能部門審批。
部門、單位對于懸掛宣傳橫幅,一般都會把“營造工作氛圍”作為理由,某個階段抓什么工作,拉橫幅有助于在一定范圍內形成濃厚氛圍,發(fā)動廣大群眾支持并參與其中。還有人認為,拉的橫幅越多,越能證明本部門工作開展得扎實有效。
不可否認,街頭橫幅確實能起到一定的宣傳效果。但是,在人們思想觀念不斷轉變、信息傳播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拉橫幅搞宣傳”已經淪為觀念落后的一種表現。當越來越多的人應用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時,依然習慣性地熱衷于街頭橫幅的行為,被人質疑在所難免。先不說如今橫幅宣傳效應已經大打折扣,一味注重橫幅造勢卻不重視具體工作的落實,是否有搞形式主義之嫌?此外,未經審批擅自懸掛橫幅,有部門“特權”且違反城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之意;隨意懸掛宣傳橫幅,有影響市容、降低城市品位、造成“視覺污染”之過;“大布條”布滿街道,有阻擋視線、影響交通安全之患。
由此可見,在大力整治戶外廣告、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大背景下,懸掛宣傳性、公益性的橫幅宣傳廣告當休矣。
在這方面,珠海市早有行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全面落實禁止戶外設置各類橫幅標語的規(guī)定,除了珠海市委、市政府組織的全市性重大活動外,相關部門不受理橫幅標語宣傳設置申請,全市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設置的各類橫幅標語,一律拆除。 |